當前位置:新聞資訊 >> 行業資訊 >> 產權轉讓與股權轉讓有什么區別?
服務項目
最新文章
產權轉讓與股權轉讓有什么區別?
來源:本站 時間:2019-02-22 點擊數:
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股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股東,客體是企業股份或權益;企業是資產的所有者,資產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客體是企業的資產。
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后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并且屬于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不同交易行為適用的稅收規定不同 , 轉讓股權涉及的稅收規定主要有:
1.營業稅:免繳:依據《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第二條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2.增值稅:免繳:此行為屬于非增值稅征稅范圍。
3.企業所得稅:轉讓方按股權轉讓收益的原則納稅。依據《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二條第一款: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4.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不繳土地增值稅,因為不屬于轉讓不動產行為。不繳契稅,依據《關于股權變動導致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更名登記不征契稅的批復》(財稅2003184號)。
在有關資產轉讓的稅收規定中,要特別注意整體轉讓資產與非整體轉讓資產稅收規定不同。
1.營業稅:①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讓不繳納營業稅?!蛾P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②非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的銷售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應納營業稅。
2.增值稅:①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的條件時,不繳納增值稅。依據《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 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②不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條件時應稅貨物的轉讓,要繳納增值稅。
3.企業所得稅:需區分整體資產轉讓還是非整體資產轉讓兩種情況。
在整體資產轉讓時,①如果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20%的,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②否則轉讓企業須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4.土地增值稅和契稅:轉讓房屋要涉及土地增值稅問題,受讓方要涉及契稅問題。
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而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時,被轉讓企業(轉讓的客體)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轉讓前后被轉讓方法人地位始終保留并且屬于被轉讓方的資產不變;否則是轉讓資產的行為。
不同交易行為適用的稅收規定不同 , 轉讓股權涉及的稅收規定主要有:
1.營業稅:免繳:依據《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第二條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2.增值稅:免繳:此行為屬于非增值稅征稅范圍。
3.企業所得稅:轉讓方按股權轉讓收益的原則納稅。依據《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二條第一款: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4.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不繳土地增值稅,因為不屬于轉讓不動產行為。不繳契稅,依據《關于股權變動導致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更名登記不征契稅的批復》(財稅2003184號)。
在有關資產轉讓的稅收規定中,要特別注意整體轉讓資產與非整體轉讓資產稅收規定不同。
1.營業稅:①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讓不繳納營業稅?!蛾P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②非轉讓企業產權時涉及的銷售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應納營業稅。
2.增值稅:①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的條件時,不繳納增值稅。依據《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 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②不符合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條件時應稅貨物的轉讓,要繳納增值稅。
3.企業所得稅:需區分整體資產轉讓還是非整體資產轉讓兩種情況。
在整體資產轉讓時,①如果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20%的,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②否則轉讓企業須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4.土地增值稅和契稅:轉讓房屋要涉及土地增值稅問題,受讓方要涉及契稅問題。
下一篇:無照經營行為處罰規定